中医养生机构章程最新版
第一章 总则
第一条 本机构名称为[中医养生机构名称],以下简称本机构。
第二条 本机构是经主管机关批准成立的非营利性中医养生机构,以弘扬中医文化、促进人民健康为宗旨。
第三条 本机构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》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》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为依据,依法开展中医养生活动。
第二章 业务范围
第四条 本机构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: 中医养生咨询和指导 中医药调理 中医养生培训 中医养生保健品研发和销售 中医养生文化交流与推广
第三章 组织机构
第五条 本机构设立下列组织机构: 理事会 监事会 执行机构
第六条 理事会是本机构的最高决策机构,由理事若干人组成。理事由本机构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第七条 监事会是本机构的监督机构,由监事若干人组成。监事由本机构会员大会选举产生。
第八条 执行机构是本机构的日常管理机构,设执行理事一人,由理事会聘任。执行理事负责组织实施理事会决议,管理本机构日常事务。
第四章 会员管理
第九条 凡认同本机构宗旨,愿意遵守本章程的个人或单位,经理事会批准,可成为本机构会员。
第十条 会员享有下列权利: 参加本机构组织的活动 获取本机构提供的服务 对本机构工作提出建议和监督
第十一条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: 遵守本章程 积极参加本机构组织的活动 按规定缴纳会费
第五章 财务管理
第十二条 本机构实行独立核算,自负盈亏。
第十三条 本机构的经费来源包括: 会员会费 养生服务收入 培训收入 捐赠
第十四条 本机构的财务管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。
第六章 章程修改
第十五条 本章程修改事项由理事会提出,经会员大会表决通过后生效。
第七章 附则
第十六条 本章程自会员大会通过之日起生效。
第十七条 本章程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本机构理事会。
